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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土木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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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原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土建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制定以下答辩工作方案。

一、答辩组织领导机构

1.答辩委员会

主  任:赵顺波

副主任:王会娟、郭彦华

成  员:蒋辉、杨嫚嫚、张昂、马晓芳、付国燕、王卫玲

办公室:扈松林、王鹏凯、王彤瑶、王海岳

2. 答辩小组

详见各专业答辩安排

二、答辩形式

采取线下答辩形式,实行“两轮三级”答辩制度。

校内学生分专业、分组,采取线下形式。

三、答辩时间

1.首轮答辩

(1)教研室答辩

第11、12周(5月9日-5月15日)进行。

(2)学院级答辩

第12周周四(5月16日-5月21日)进行。

(3)学校级答辩

第13周周三(5月22日-5月28日)进行。

2.第二轮答辩

待定

四、答辩程序

1.答辩申请

学生须于答辩前指定日期内(5月6日前)提出答辩申请,由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学院审核签字。

2.答辩资格审查

学院于5月6日对提出答辩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条件者准予答辩。

(1)已完成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材料的提交(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指导记录、外文译文、文献综述、毕设论文);

(2)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达到标准要求,并通过指导教师审核;

(3)毕业论文(设计)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重复率低于20%。

3.现场答辩

(1)学生按照预先安排的答辩顺序进行答辩,至少提前30分钟进入答辩等候室等候通知。

(2)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10~15分钟,前6~8分钟由学生借助PPT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汇报,剩余时间由答辩评委教师提问,提问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等,原则上不超过3道题目。

(3)答辩小组对学生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成绩。

五、答辩要求

1.学生须于答辩前指定日期内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通过学院官网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学生在答辩过程中要观点明确、论据有力、结论合理、逻辑严谨、层次鲜明、语言流畅。

3、各级答辩组织所提出的问题应着眼于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知识考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考察等,并应对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给定最终答辩成绩并签字确认。

4、各级答辩组织应严格把关,对论文(设计)格式不规范或质量水平不高的,应责令学生限期整改。教研室答辩结束后,总评成绩较差的(比例由各专业确定,但各专业要有一定数量)和90分以上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级答辩。学院级答辩结束后,原则上各专业应有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为不及格,不及格学生可以申请参加第二轮答辩。各学院将总评成绩为优秀的学生,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毕业生数3%的比例推荐参加校级答辩。

5、各级答辩组织应认真记录答辩过程、答辩问题、回答要点、教师点评、结论等内容。

6、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及答辩过程要留档保存。

六、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采取“结构分”进行综合评定。按照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小组评分→答辩委员会认定的顺序,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各单项成绩,按百分制赋予分值,并按4:2: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学院答辩委员会复议评阅答辩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三个成绩,最终评定成绩等级。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经学院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

3.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100-90)、良好(89-80)、中等(79-70)、及格(69-60)、不及格(小于60分),其中各专业的“优秀”成绩比例不超过25%,“良好”成绩比例不超过40%,“中等”(含“中等”)以下成绩比例不低于35%,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以上各成绩比例进行审定。

4.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实施质量追溯制。各答辩小组成员、评阅教师、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合格,并留存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整档案。

土木建筑学院各专业教研室答辩安排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