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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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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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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会议

2019926日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于日省楼S214召开了集体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会议由李骁辰同志主持。

(会议现场)

会议首先由李骁辰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条例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学习修订条例主要内容,观看了――中央纪委一家监委法规室主任权威解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一,修订《条例》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 第二,修订《条例》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 第三,修订《条例》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迫切要求。第四,修订《条例》是总结问责工作实践,实现问责制度与时俱进的需要。其次,全面从严治党,“严字当头”的主基调必须坚持。解决问责不力问题,需要压实政治责任、完善问责情形,体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要追究。一是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职责。规定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 二是强化上级党组织对问责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三是丰富了问责情形。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大类。修改后的问责情形涵盖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各个方面,责任更加明确。 通过以上修改,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最后由各位与会党员同志分组讨论,并派代表与大家分享理论学习心得。

李骁辰同志最后总结到,通过内容,我们了解到,《条例》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鲜明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确问责职责、细化问责情形,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增加问责程序,强化规范问责、精准问责;保护干部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相信《条例》的贯彻实施,必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会议现场)

理论学习会议的召开,有利于激发各党支部全体成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精神。

 

         

                           文:冯惠敏                                     图:土木建筑工程学院